快捷支付服务协议

 

一、概述

1、本快捷支付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利宝支付”)与您就快捷支付服务所订立的有效合约。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本协议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与合利宝支付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

2、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以粗体下划线标注的内容 )。如您不同意接受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相关条款含义的,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如果您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的,请通过合利宝支付客服渠道进行询问(合利宝客服电话为400-608-6666或合利宝商户管家公众号渠道),合利宝支付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

3、您同意,合利宝支付有权随时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单方面的变更,并以在www.helipay.com网站公告的方式提前予以公布,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您,修改内容一经公告即生效。若您不同意变更修改后的协议内容,您有权停止使用相关服务;双方协商一致的,也可另行变更相关服务和对应协议内容。

 

二、快捷支付服务的定义

本协议中合利宝支付为您提供的“快捷支付服务” (以下简称“本服务”),指通过网站或手机客户端及其他终端等方式进行网络支付时,首次需要提供您的银行卡账号信息、银行预留手机号、姓名、身份证号信息、动态验证码信息等发卡行要求的必要验证信息,并完成快捷支付服务等相关协议签署。发卡行及/或合利宝支付核验信息正确性后即可完成快捷支付签约及/或支付。签约后,您再次使用快捷支付时,您使用本服务的银行卡的发卡银行(以下简称“发卡行”)将收到扣款指后将不验证您的的银行卡账号信息、支付密码、短信动态码等信息的情况下,直接从您使用本服务的银行卡的银行账户中扣划款项至商户指定账户。

 

三、快捷支付服务开通方式

为了提升服务体验与服务效率,根据发卡行的业务合作方式,合利宝支付将协同发卡行为您提供不同的服务开通方式。在合利宝支付与发卡行已合作提供相应服务的情形下,您可自主选择:

(1)您可以在合利宝支付的服务页面进行操作,自行添加本人名下银行卡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信息、银行卡账号信息、银行预留手机号等发卡行要求的验证信息(视发卡行要求)。为了防范风险,保障您的资金安全,您同意合利宝支付将您的银行卡信息提交发卡行进行交叉验证。

(2)您可以在合利宝支付的服务页面选择您拟开通快捷服务的发卡行,且授权我们将您的姓名、身份证件信息、银行卡账号信息、银行预留手机号等发卡行要求的验证信息(视发卡行要求)发送至您指定的发卡行,以便发卡行在其服务页面上向您展示您本人名下可以用于开通快捷支付服务的银行卡列表,供您选择与确认(部分发卡行可能会要求通过银行预留手机号验证后方会展示银行卡列表,具体按照发卡行业务规则为准)。您同意发卡行将您选择并确认的银行卡信息 (包括: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卡号、银行预留手机号)发送给我们,以便我们为开通快捷支付服务。

(3)您可以在发卡行的服务页面进行操作,授权发卡行将您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银行预留手机号发送至我们,以便我们根据发卡行提供的信息进行匹配性验证,并在发卡行页面展示相应快捷支付服务授权信息。您同意发卡行将您选定的银行卡信息(包括:您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银行预留手机号)发送给我们,以便我们为您开通快捷支服务。

您理解并同意,本服务的上述开通方式,可能因适用场景和功能存续情况的变化而发生调整,具体以合利宝支付及银行实际提供的服务为准。

 

四、双方权利义务

1、您应确保您是使用本服务的银行卡持有人,可合法、有效使用该银行卡且未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否则因此造成合利宝支付、持卡人损失的,您应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您的合利宝服务账户中的余额进行止付、终止或中止为您提供合利宝支付服务等。

2、您应确保开通本服务所提供的手机号码为本人所有,并授权合利宝支付可以通过第三方渠道对您所提供手机号码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实。

3、您同意合利宝支付有权依据其自身判断对涉嫌欺诈或被他人控制并用于欺诈目的的合利宝支付账户采取相应的措施,上述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您的合利宝支付账户中的余额进行止付、终止或中止为您提供合利宝支付服务、处置涉嫌欺诈的资金等。

4、您应妥善保管银行卡、卡号、密码、发卡行预留的手机号码以及合利宝支付账号、密码、合利宝支付账户绑定的手机号码、来自于发卡行和/或合利宝支付向您发送的校验码等与银行卡或与合利宝支付账户有关的一切信息和设备,如您遗失或泄露前述信息和/或设备的,您应及时通知发卡行及/或合利宝支付,以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无论是否已通知发卡行及/或合利宝支付,因您的原因所致损失需由您自行承担。

5、您在使用本服务时,应当认真确认交易信息,包括且不限于商品名称、数量、金额等,并按合利宝支付业务流程发出符合《合利宝支付服务协议》约定的指令。您认可和同意:您发出的指令不可撤回或撤销,合利宝支付一旦根据您的指令委托银行或第三方从银行卡中划扣资金给收款人,您不应以非本人意愿交易或其他任何原因要求合利宝支付退款或承担其他责任。

6、您在对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发出指令的真实性及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您承诺,合利宝支付依照您的指令进行操作的一切风险由您承担。

7、您认可合利宝支付账户的使用记录数据、交易金额数据等均以合利宝支付系统平台记录的数据为准。

8、您同意合利宝支付有权留存您在合利宝支付网站填写的相应信息,并授权合利宝支付查询该银行卡信息,包括且不限于借记卡余额、信用卡账单等内容,以供后续向您持续性地提供相应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将本信息用于向您推广、提供其他更加优质的产品或服务)。

9、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利宝支付有权立即终止您使用合利宝支付相关服务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1)将本服务用于非法目的;(2)违反本协议的约定;(3)违反合利宝支付条款、协议、规则、通告等相关规定及您与前述主体签署的任一协议,而被上述任一主体终止提供服务的;(4)合利宝支付认为向您提供本服务存在风险的;(5)您的银行卡无效、有效期届满或注销(如有)(6)您违反与银行签署的相关协议以及银行网站相关规则而被银行终止提供服务的。

10、若您未违反《合利宝支付服务协议》及本协议约定且因不能归责于您的原因,造成银行卡内资金通过本服务出现损失,且您未从中获益的,您可向合利宝支付申请补偿。您应在知悉资金发生损失后及时通知合利宝支付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合利宝支付将通过自行补偿或保险公司赔偿的方式处理您的申请。具体处理方式由合利宝支付自行选择决定,合利宝支付承诺不会因此损害您的合法权益。如合利宝支付选择保险赔偿的方式,您同意委托合利宝支付为您向保险公司索赔,并且您承诺:资金损失事实真实存在,保险赔偿申请材料真实、有效。您已充分知晓并认识到,基于虚假信息申请保险赔偿将涉及刑事犯罪,保险公司与合利宝支付有权向国家有关机构申请刑事立案侦查。

11、不论合利宝支付选择何种方式保障您使用本服务的资金安全,您同意并认可合利宝支付最终的补偿行为或保险赔偿行为并不代表前述资金损失应归责于合利宝支付,亦不代表合利宝支付须为此承担其他任何责任。您同意,合利宝支付在向您支付补偿的同时,即可取得您可能或确实存在的就前述资金损失而产生的对第三方的所有债权及其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就上述债权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且您不再就上述已经让渡给合利宝支付的债权向该第三方主张任何权利,亦不再就资金损失向合利宝支付主张任何权利。

12、若您又从其它渠道挽回了资金损失的,或有新证据证明您涉嫌欺诈的,或者发生您应当自行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您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合利宝支付并返还合利宝支付已补偿或保险公司已赔偿的款项,否则合利宝支付或保险公司有权通过司法等途径向您进行追偿。

13、您使用本服务还需遵守银行卡发卡行的相关业务规则要求,因发卡行对单笔支付最高金额和每日、每月累计支付最高金额等限制,导致支付失败无法使用快捷支付服务,请您理解合利宝支付将免于承担责任。

14、本协议的签署,并不代表合利宝将介入您与商户之间的交易关系。您在与商户发生交易时,认真确认交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名称、数量、金额等,您与商户之间因交易产生的一切纠纷和法律责任由您与商户自行承担,因此导致您遭受经济损失的,由您与商户协商解决,与合利宝支付无关。

 

五、承诺与保证

1、您保证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您为了使用本服务向合利宝支付提供的所有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卡号及预留手机号,将全部成为您合利宝支付账户信息的一部分。合利宝支付按照您设置的相关信息为您提供相应服务,对于因您提供信息不真实或不完整所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2、为了及时、准确完成付款,并满足反洗钱等监管要求,您授权合利宝支付在您使用本服务期间或本服务终止后,有权保留您在使用本服务期间所形成的相关信息数据,同时该授权不可撤销。

3、您确认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卡或支付服务账户的相关法律责任和惩戒措施,并承诺依法依规开立和使用我们所提供的支付服务账户,不得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卡或支付服务账户,否则需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隐私权保护

您知道并同意合利宝可能会收集并储存您的个人信息如您的姓名、身份证号、地址、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生物特征等信息及相关附加信息(如您所在的省份和城市、邮政编码等)、银行账户信息或其他支付工具的账户信息、您操作的相关信息、可能为了提供服务及改进服务质量的合理需要而收集您的其他信息。合利宝重视对用户隐私的保护,我们努力采取各种合理的物理、电子和管理方面的安全措施来保护您的信息,使您的信息不会被泄漏、毁损或者丢失,包括但不限于SSL、信息加密存储、数据中心的访问控制。我们对可能接触到您的信息的员工或外包服务商也采取了严格管理。

 

七、免责事由

1、合利宝支付业务系统因下列状况无法正常运作,使您无法使用本服务时,合利宝支付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1)合利宝支付系统停机维护期间;

(2)电信设备出现故障导致交易数据不能正常传输;

(3)因您的银行卡发卡银行方面问题导致的服务中断或延迟;

(4)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利宝支付不能正常为您提供服务;

(5)由于您的设备受到黑客攻击、电力系统问题、电信部门技术调整等非因合利宝支付自身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者延迟。

2、合利宝支付不对因您自身过错导致的损失承担责任,该等过错包括但不限于:

(1)您的手机丢失或提供的手机号码有误;

(2)您在支付过程中未核对交易信息导致您支付的交易与您想进行的交易事项不一致;

(3)您未按照本协议内容或门户网站的操作提示进行操作,或未及时修改密码导致密码被他人破解;

(4)您未妥善保存银行卡信息、身份信息或手机信息(包括短信验证码)等个人信息,导致该等信息泄露;

(5)您的账户资金余额不足,导致无法及时扣款或扣款错误、失败的。

 

八、其他条款

1、因本协议产生之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由广州互联网法院管辖。

2、您同意,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的,参照通用国际商业惯例和(或)行业惯例。

3、本协议部分内容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认定为违法或无效的,不因此影响其他内容的效力。

4、本协议属于《合利宝支付服务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协议与《合利宝支付服务协议》的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约定事宜,均以合利宝支付不时公布的《合利宝支付服务协议》及相关附属规则为补充。